编号: | 11711301456 | 信件主题: |
公共场所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吗 | ||
来信人: | 游客* | 写信时间: |
2017-11-30 14:41:25 | 类别 | 意见 |
来信内容: |
在浚县北关实验中学西侧,有一家集洗浴、住宿等一体的宾馆,名字叫金港水岸,其作为一家公共场所为什么不像其他的宾馆有《卫生许可证》呢?公共场所不应该保证人员的卫生吗?其虽然有消防合格证,但是其消防控制室都被改成了办公室,消防形同虚设,请政府各部门保障消费者的安全。 |
||||
回复单位: | 卫计委、公安局 | 回复时间: | |||
回复内容: |
网友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卫计委、公安局进行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网友反映在实验中学西侧的“金港水岸”未见《卫生许可证》问题,经查,该公司已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证件号码为豫浚卫公字2017第410621-069号,有效日期为2017年10月24日—2021年10月23日,但其未将该证悬挂于醒目位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卫计委已责令其按要求在场所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对网友反映“金港水岸”的消防问题,经查,县公安局已对其消防设施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未发现其有不符合规定的违规问题。其设置的消防控制室内摆放了两张办公桌,室内有应配备的消防器材和工具,并没有改变其作为消防控制室的基本功能,仍为消防办公和消防控制室用房。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