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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长信箱
编号: 11801220984
信件主题:
煤球被扣
来信人: 游客*
写信时间:
2018-01-22 09:18:56 类别 咨询
来信内容:

群众反映,其车豫FVU678上的煤球在浚县黎阳镇后嘴头村被浚县工商局扣押,直接未归还。

回复单位: 工商局 回复时间:
回复内容:

经查,我县《关于成立打击制售非洁净性煤市场联合稽查工作组的通知》(浚散烧办201714号)要求成立了由工商局、公安局、工信局、质监局、交通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非洁净型煤稽查工作组对全县范围内非洁净型煤的加工、制造、运输、销售、使用等行为进行联合稽查。2017年12月25日,在黎阳街道后嘴头村稽查工作组发现一车牌号为豫FVU678煤球车正在销售煤球,其未能提供出销售煤球的营业执照和有关运输煤球的手续,故将该车辆扣押至县工商局,要求协助调查。目前,此案正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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