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17-10-31 09:29:41发布人:阅读: 次

   一、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督促落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和档案等工作;负责外事、信息、保密和信访工作;组织新闻发布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技术网络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专项业务经费使用情况;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国有资产、后勤管理等工作。

  (二)政治处。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基层工作指导股。指导、监督全县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法制宣传股。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县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全县法制宣传报道工作。

  (五)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指导、监督律师、公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审核律师执业证及年审(检)注册;组织律师、公证人员业务培训;承担全县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的指导、监督工作;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

  指导、检查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县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县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六)法制仲裁与司法鉴定管理股。组织起草司法行政系统规范性文件,审核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市仲裁委员会浚县办事处日常工作;负责审核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的遴选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二、隶属行政单位

  浚州司法所、黎阳司法所、卫溪司法所、伾山司法所、善堂司法所、王庄司法所、屯子司法所、白寺司法所、卫贤司法所、新镇司法所、小河司法所。

  主要任务是: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行政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和对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建设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三、隶属事业单位

  (一)浚县法律援助中心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规定;代表政府为某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减、免费法律帮助;承担相关的司法救助事项。

  (二)浚县公证处

  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赋予的权力,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的各种法律行为以及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依据法定程序,予以证明并赋予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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