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 鹤壁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15 00:00:00发布人:阅读: 次

市直各单位:
《鹤壁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实施方案》已经鹤壁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3年12月23日

鹤壁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现就在全市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 办发〔2013〕73号)、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鹤壁市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 〈 鹤壁市2013年党务政务工作要点 〉》 (鹤党政开〔2013〕1号) 精神 ,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活动,确保行政权力正确行使,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清理规范行政权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规范、公开、透明、高效运行,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为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提供技术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信息公开原则。行政机关与行政权力相关的所有非涉密信息,都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公开。
2.网上运 行原则。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外网反馈”的要求,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实行全流程网上运行。
3 .统分结合原则。在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前提下,分别自建或统建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
4 .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依靠现有信息网络基础,建立信息规范标准,加大资源整合力度,促进信息共享,节约建设成本,统筹推进行政机关电子政务建设工作。
5 .便民惠民原则。公开各类行政权力,降低服务成本,方便公众办事、监督投诉,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效能。
二、建设目标和实施范围
(一)建设目标
以电子信息技术为手段,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和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固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建立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网上政务大厅”,满足社会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各级领导科学决策等方面的需求。使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成为各级政府施政的一项基本制度,基本建立起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行政权力事项范围
行政权力事项,具体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给付和其他行政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建设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
建设市级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尚未建立行政权力网上运行信息系统的部门,原则上直接利用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部门自建的信息系统应按照规范标准进行修改完善,并接入全市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实现关键流程数据的共享。“网上政务大厅”要实现行政权力信息全面公开。即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等静态信息和办理动态信息,应在“网上政务大厅”实时显示。部门自建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应按照统一规范标准进行修改完善,通过标准接口实现与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的实时信息交换,确保办理动态信息及时公开。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进入“网上政务大厅”联合办理。在“网上政务大厅”上实时显示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包括权力主体、程序、依据、标准等情况。
(二)建设部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各部门原有依照单项业务建立的行政权力运行电子系统,要整合到部门统一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中,实行统一用户管理、统一流程管理、统一数据库管理。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和办理标准,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业务系统中全程固化。个别行政权力事项不能进行电子化运行的,报市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同时,要加强部门网站建设,本部门行政权力流程、标准及过程须在网站上充分公开,方便公众咨询、查询和监督。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网上受理、办理和反馈。
四、建设要求
(一)行政权力数据库
政府部门行政权力事项列入本级行政权力事项管理数据库。行政权力的确认和调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应当在法律法规规章公布或机构职能调整确定 后20日内 完成申报。各部门按照要求,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经报送审核确认后,列入本部门行政权力标准数据库。要根据法规完善和实践的需要,及时更新行政权力标准数据库内容。
(二)行政权力静态信息
行政权力事项的目录以及目录下每项权力的静态信息须在“网上政务大厅”集中公开,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须开设“行政权力公开”栏目,并与“网上政务大厅”进行链接。
行政许可类的公开项目:编码、名称、法律依据、受理条件、是否收费、办理期限、承诺期限、办理部门、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图、服务指南、服务表格、常见问题解答、监督电话等;
行政处罚类的公开项目:编码、名称、法律依据、处罚程序、处罚种类、实施主体、办公地点、监督电话等;
行政征收类的公开项目:编码、名称、法律依据、征收标准、征收程序、实施主体、办公地点、监督电话等;
行政强制类的公开项目:编码、名称、法律依据、强制程序、实施主体、办公地点、监督电话等;
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开项目参照上述要求公开。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协调
市党务政务公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电子政务建设的规划制订、业务指导工作;市电子政务办负责对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门户网站升级等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维护工作,并对各部门技术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对各部门自建的行政权力电子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各部门要明确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构,落实好本单位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安全等方面规章制度。要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专业技术队伍,加强电子政务专门人才的培养。
(二)工作步骤
1 .梳理业务阶段。各部门要全面梳理服务事项,编制行政权力公开目录,建立行政权力数据库,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
各部门要依据“三定方案”,从本单位基本职能出发,按照“职能—业务—信息—保障”的工作路径,全面梳理业务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从政策法规入手,细分业务职能,深入梳理业务工作相关的服务事项,分析业务事项产生的可公开的服务资源,如办事指南、表格样表(或示范文本)等。同时,梳理分析部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公共服务资源,如名单名录、标准规范、业务知识、常见问题等。各部门要对调研表进行确认核对,以落实内容保障职责。
各职权行使机关要从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方面,依法对现有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清理。按照权力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办理流程、承办部门及人员等相关信息,汇总后报电子政务办。
各职权行使机关要按照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等项目编制流程图,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中全程固化。要进一步优化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制定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的规则,具体固化行政权力权限、标准、流程、责任,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细化到岗。凡直接进入“网上政务大厅”开设行政权力事项的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报送流程详细描述和办事指南等信息。
2 . 建设实施阶段。
( 1 )行政职权确认、权力运行流程固化审核工作( 2014年1 月底前完成)。
经本单位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事项,列入市级行政权力管理数据库,根据最终确认的调研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水平。各单位要在 2014年1 月25日前将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总表、分表、办事指南、流程图等材料纸质及电子文档一并报到市政府电子政务办。报送地址:市政府第二综合楼316房间,联系电话:3317733、3358755,电子邮箱: hbzfxxgk@126.com 。
数据库中行政权力目录下的静态信息,除集中清理审核的内容外,其他信息由各职能部门通过网上远程维护的方式,按照统一的规范和时间要求自行补充完整。行政权力的调整应当在机构职能调整确定 后20日内完成审核和行政权力数据库的调整,或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前一个月内完成以上程序。
( 2 ) 电子政务系统软硬件平台建设与完善 ( 2014年2月 底前完成)。       
2014年2月底前 ,基本建成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市级行政机关网站要逐步依托市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完善本单位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3 . 检查评议阶段。
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其他形式,组织公众对各部门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议,定期公布评议结果。建立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因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过错照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市各职能部门要把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方面,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市政务公开办、市电子政务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总结推广,严格工作考核,要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执行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考核中,加大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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