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2-29 00:00:00发布人:阅读: 次

 

浚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全文包括2015年浚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年报通过浚县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浚县电子政务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92—5526235;电子邮箱:xxwz0001@163.com)。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5年,在浚县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县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县根据省、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摆上了更为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了行政权利清单公开、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等,做到公开常态,特别是把工程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财政资金信息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透明,更好的规范行政权利运行。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县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各项制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有关事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做到职责明确,运行规范。
(三)不断加强培训和考核督查力度。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召开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及网上发布培训工作会,特别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对不同层级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二是加强工作考核督查。县政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细则2015年,根据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适时调整考核重点,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督查力度同时每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牵头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跟踪督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51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59条,公开政府公文78件,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类文件164条,招投标公告、公示类528条,其它类信息2022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县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没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主要不足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我县部分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够,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运用还不够广泛。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扎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努力扩大范围,拓展深度,做好政府信息解读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高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水平。
(二)加大新媒体平台建设和利用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全县各级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
(四)加强督导考核,对全县各单位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切实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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