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9-24 00:00:00发布人:阅读: 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我县从2008年5月开始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依法、规范、有序运转,根据《条例》规定,现将浚县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92-5526235;电子邮箱:xxwz0001@163.com)。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度建设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常务副县长为主管领导,县政府办公室为主管机关,电子政务办公室为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建立了由政府办公室、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财政局、广电局等单位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会议制度,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浚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及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明确了主管领导、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并在本单位设立查阅点,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举报、投诉。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县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印发了《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浚政办〔2008〕10号)、《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和浚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管理制度的通知》(浚政〔2008〕11号)、《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样本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通知》(浚政办〔2008〕17号)、《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浚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通知》(浚政办〔2008〕49号)、《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浚政办〔2008〕59号)、《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的通知》(浚政办〔2011〕2号)。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规范和制度保障。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县政府及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9件。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9条;政策文件类信息1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1条;其他类信息9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我县收到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8件(其中,书面受理1件,现场咨询46件,电话咨询7件,网上咨询1件,其他方式咨询13件),按期答复68件,未收到公众举报、投诉。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县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度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按照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10年县政府积极筹划在县档案局建立了“浚县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完善了工作制度,保证了“中心”规范高效运作。

  三、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而又涉及面广的工作,任务繁重,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期望和公众要求还有有一定差距。

  今后,我县将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水平,制定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将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落实到全县政府系统日常工作中,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优质的服务,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二)乡镇和县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认识还有待提高。

  针对这一情况,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结合制定出的相应规章制度,使事前行为得到规范,杜绝可能发生的失、泄密事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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