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坤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个净化设备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1-18 15:51:40发布人:阅读: 次

审批意见:                              浚环监表(201802

 

关于《河南坤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个净化设备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坤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由济源蓝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河南坤奇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年产 20000 个净化设备容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环评文件审批事项在浚县政府网站公示期已满。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浚县善堂镇东方路与创业路交叉口向东 200 米路北,租赁河南得邦利达家具有限公司空厂房一座,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1.6万。主要设备有:塑料磨粉机、破碎机、搅拌机、滚塑机、剪板机、自动焊接机、卷板机等。主要原辅材料:聚乙烯、不锈钢板材、焊丝、焊条等。聚乙烯容器生产工艺:聚乙烯原料→磨粉→配料搅拌→滚塑成型→成品检测;不锈钢容器生产工艺:不锈钢板材→下料→卷板整形→焊接成型→成品检测。建成后年产净化设备容器 20000 个。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我局原则批准该《报告表》,你单位应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内容、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你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咨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以及环保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振动等污染,以及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在滚塑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 UV 光催化装置处理后,应满足《河南省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项目液化石油气燃烧产生废气应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 中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焊接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排放标准。

2、项目生产水循环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旱厕,定期由附近村民抽走用于沤制农家肥不外排。

3、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GB12348-2008)中 2 类区标准。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做好收集、贮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收集的焊接烟尘、废原料包装袋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五、落实环评提出的其它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

六、项目建成后,应及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七、如发布新标准,应按最新标准执行;按照环境应急突发事件、重污染天气等应急响应管控要求,落实相关措施。

八、本批复有效期为五年,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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