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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发布时间:2017-11-06 08:13:45发布人:阅读: 次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常见问题及解答
 
 一、学生家长应向哪级教育部门反映问题?

  学生家长所投诉问题只涉及一所学校的,如建立学籍、更改学生信息等,应向该学校的直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涉及两所学校,如转学、删除重复学籍等,应 向两校共同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原则上,两校在同一县域的,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地市两个县域的,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同一省 份不同地市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反映;在不同省份的,向教育部反映。

  根据《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只处理由本级负责办理的投诉。遇到学生家长越级反映情况时,上级部门将会告知下级部门公布的热线,或以督办形式转交下级部门处理。

  二、电子学籍系统是否对转学截止日期进行控制?

  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提供了入学截止日期控制功能,根据《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一条规定及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一般为开学两个月内办理转学手续)。

  三、因特殊原因未建籍的非小学一年级学生可以补建学籍吗?怎样操作?

  可以补建学籍。由学生所在学校上报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再逐级报送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提交教育部进行全国学籍查重(核查是否有重复建籍情况),查重没有问题的,由所在学校为学生补建学籍。

  理论上,学校均应为没有学籍的学生及时建立学籍。但为防止恶意或过失重建学籍,确保学生学籍全国唯一,保护相关学生利益,维护学籍管理秩序,对非一年级学生补建学籍的,必须进行全国查重。

  四、在输入地无学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是否可以返回原籍就学,如何建立学籍?

  可以。根据《义务教育法》和当前有关规定,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可以在输入地就读也可以返回原籍就读。不符合条件的,应返回原籍就读。在未经批准的“学校”就读的,将无法建立学籍。

  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做好无学籍流动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应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安排返回原籍的无学籍学生入学,并为其建立学籍,不得以无学籍为由拒绝接收其入学。

  五、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如小学生毕业地区为“五四学制”,目的地为“六三学制”,如何处理?

  除符合输入地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外,原则上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应跨省就学。

  对于少数确需跨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根据《义务教育法》确定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应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转入地学校确定要接收的,由其直接通过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在网上发起学籍转接申请。

  六、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跨 省转学与省内转学一样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需要正 确输入学生姓名和学籍号,输入有错的,将无法办理而退回转入学校,需要重新发起),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学籍 主管部门核办。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转入学校应告知家长。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省份对转入学生的时间有规定,家长为孩子转学时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要求。

  七、毕业后跨省就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毕 业后跨省就学需要三方核办:接收学校、接收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其流程依次是:接收学校发起跨省就学申请,接收学校核办,接收学校学 籍主管部门核办,毕业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通过三方核办后,由接收学校调取学生档案。办理完成后,接收学校应告知家长。

  同样,整个过程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要确认转入学校已经发起转学申请即可,不需要额外再做其他事情。

  需要注意的是,此功能仅在招生前后的一段时间内开放,开放时间由各省在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统一时间段内安排。

  八、如何查询学籍转接工作进度?

  关于转学进度,学生和家长向转入学校咨询即可。转入学校有接受学生和家长查询的义务,可以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实时查询。

  九、跨省转学需要提供学籍号,如何获得?

  请家长主动联系转出学校,获取学籍号。按照要求,转出学校必须主动配合提供。如果学校不配合,家长可以向其直接的学籍主管部门投诉。

  十、学生办理跨省转学时,在电子学籍系统中输入的身份信息和户口本上或者身份证件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但系统提示“转出省份校验错误”,不能提交转学申请,该怎么办?

  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初次建立学生学籍时录入的相关信息有错误,在学籍系统中查不到该学生的信息,所以无法办理转学。具体解决办法是,联系转出学校按规定程序修正学生信息,再提交转学申请。

  十一、转学流程中,转入学校已发起申请,并且转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都已审核同意,但总是被转出学校驳回,该怎么办?

  在 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驳回就是有核办权限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转学。学生和家长遇到被驳回情况时,要及时与做出驳回处理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沟通, 看是否符合相关地方规定的转学条件,是否关键信息有误,或出现临时的技术问题,以便尽快重新发起申请并获得核办通过。如果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学生 和家长有异议的,可参照对第一条的答复进行投诉。

  需要说明的是,转学也是学籍异动的一种,其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家长在为孩子转学之前,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规定,并提前与转出学校做好沟通。国家现行政策不鼓励学生无序流动,不支持择校转学。

  十二、学生在学籍系统中如为非在校生状态或有在办业务,是否可以转学?

  非在校生状态,包括休学、复学、出国、其他离校等情况。非在校生状态不能转学,学生和家长须按程序请学籍所在学校将其恢复为在校生状态后才能转学。

  极个别学籍有时会遇到学生信息变更、问题学籍处理等正在进行的在办业务,也不能办理转学。只有把这些业务办完,才能转学。

  十三、学生在外省小学(初中)毕业后,如何回户籍地就读初中?学校以无法调转学籍为由不接收学生怎么办?

  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不得以无学籍或无法调转学籍为由拒绝接收。确定接收学校后,对有学籍的,由接收学校发起相关流程调转学籍。无学籍的,参照第四条的答复建立学籍。

  十四、转学过程中,能跨年级吗?转接学籍只能在不同学校的同一年级内进行,不能跨年级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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