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治办〔2017〕7号
浚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
重点单位重点普法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直机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重点部门、行业、领域下半年重点普法事项,根据鹤壁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下半年重点单位重点普法事项的通知》(鹤治市办〔2017〕7号)文件精神,确定了我县2017年下半年重点单位重点普法事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下半年重点普法事项,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各有关单位请于12月5日前将重点普法事项的落实情况及成效以书面形式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邮箱:xxyfzxb@126.com
电话:5523653
地址: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206
附件:2017年下半年重点单位重点普法事项
2017年9月1日
附 件
2017年下半年重点单位重点普法事项
一、共性普法工作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突出宪法宣传,做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二)将党内法规和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必修课,推动广大党员学习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化常态化。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
(三)参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四)认真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法治宣传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
二、重点单位普法事项
(一)县人民法院
1.在中小学生秋季开学之际,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3.重点宣传宪法、民法总则。
(二)县人民检察院
1.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2.重点宣传河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三)县信访局
1.以《信访条例》为重点,面向社会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2.面向社会和信访系统开展《河南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宣传工作。
3.在信访接待群众工作中,开展释法说理,并组织信访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逐级表达诉求。
(四)县教体局
1.组织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做好中小学生法治征文、晨读宪法等活动。
2.组织培育、推荐1-2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3. 11-12月,对全县依法治校示范单位进行复查。
(五)县民宗局
1.在全县宗教界部署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
2.有序开展创建2-3个“法律进宗教场所”示范点,推动宗教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
(六)县公安局
1.开展禁毒、消防、交通安全等主题宣传活动。
2.加强打击经济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打击经济犯罪 识假防骗 共创平安”主题宣传活动。
3.重点宣传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禁毒法。
(七)县民政局
1.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举办农村“两委”干部、社区干部法治培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普法教育活动。
2.会同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做好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推荐评选活动。
3.组织开展“诚信守法示范社会组织”法治创建活动。
(八)县司法局
1.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2.会同县民政局等单位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3.完善“浚县司法行政在线”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动新媒体普法。
4.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实践活动,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围绕服务高校毕业生、农村劳动力、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开展与就业创业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
2.围绕“全面落实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重点开展对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
3.重点宣传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十)县环保局
1.聚焦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2.重点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
(十一)县农业局
1.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农业法律进村入户”活动。
2.重点宣传农药管理条例。
(十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在全县部署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学习宣传。
2.依托公共文化设施阵地,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会同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依法治县办公室做好优秀法治文化阵地的培育推荐工作。
4.组织开展以《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重点的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5.在“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推动电视、广播等媒体利用专栏等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6.重点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十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月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
3.重点宣传中医药法。
(十四)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1.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推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2.组织对县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的业务培训。
3.完善县管企业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学法考试制度。
(十五)县工商局
1.举办“喜迎党的十九大,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知识竞赛”活动。
2.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3.重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十六)县政府法制办
1.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
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活动。
3.组织开展全县服务型行政执法现场观摩活动。
4.重点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
(十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举办第九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
2.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
(十八)县交通运输局
1.组织开展“法治实践,交通惠民”普法宣传活动。
2.运用候车厅和沿路站牌,开展交通法规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交通法规,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3.加大对司乘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职业道德和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十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开展全县食品安全法暨标准技能知识竞赛活动。
2.组织优秀行政执法案例评选,表彰优秀行政执法案件和办案人员。
3.部署“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守护行动、食品安全与我同行征文等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二十)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1.深入开展“法律六进”,组织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2.深入开展“法律进金融机构”活动,推动银行、证券、保险等单位在公共服务场所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面向服务对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3.重点宣传开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二十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1.开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宣传活动。
2.重点宣传网络安全法。
3.履行社会义务,每月定期群发普法短信。
(二十二)县总工会
1.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行动。
2.重点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二十三)团县委
1.开展以普及“两法一条例”为基础,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预防“校园暴力”教育为重点的“送法进校园”活动。
2.开展留守儿童专项宣传教育活动。
3.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
(二十四)县妇联
1.继续实施“中国妇女法律援助行动”项目,为贫困妇女家庭和未成年人等提供法律援助。
2.广泛宣传《让爱回家》和预防儿童性侵动漫片《守护青苹果》,加强对儿童特别是留守儿童的安全教育。
3.在“11·25”、“12·4”等时间节点重点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及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