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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7-11-28 11:29:26发布人:阅读: 次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行为,加强土地管理,严格耕地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土地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耕地保护忧患意识, 自觉遵守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集约节约用地制度,切实好耕地保护工作

     二、任何单位个人必须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并按照供地用途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先行用地、改变用途和扩大用地范围;严禁擅自占用土地;严禁私自买卖土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矿、采石、取土等;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禁止擅自将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好全县土地管理秩序,坚守耕地红线。对因管理松懈、措施不力、推诿扯皮等造成土地管理秩序混乱或耕地大面积破坏的,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联合公安、法院、检察等相关部门加大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非法占地和破坏耕地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举报电话03925527625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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